俗话说,君子爱财取之有道。
没事总想着利用歪门邪道捞骗财,迟早是要还的。。
今天要说的就是一个关于敲诈的故事。
杨某和王某是杭州某物业服务公司的保安,两人经常有目的地去地下车库巡逻,一旦发现有车子“震动”,就立马冲上去,一人负责手电筒打光,一人负责拍照。
拍完照片后,就扬言要曝光,而受害人往往会因个人隐私选择“花钱消灾”。
500元、1000元、2000元……每次尝到甜头后,杨某和王某觉得这真是个万无一失的行当。随后,胆子也来越大,“费用”也越要越多。
直到遇到了“不按套路出牌”的季先生。
俗话说:“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。”这句话用在犯罪嫌疑人杨某和王某身上太合适不过了。
6月10日,杨某和王某在地下车库再次发现“震动”车辆,由于前几次的成功经验,所以在这次敲诈过程中,杨某提出要2000元的“封口费”。
然而,这次的受害人季先生的态度比较强硬,只愿拿出400元。
杨某和王某决定见好就收。
谁曾想,等两人把照片删除后,季先生便选择了报警。
接警后,杭州钱塘新区义蓬派出所民警马康明迅速赶到现场。根据报警人季先生的描述,找到了保安杨某和王某,并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。
经审查,杨某和王某对自己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据杨某和王某交代,今年5月初,两人在地下车库巡逻时,无意中发现偏僻处有一辆奇怪的轿车。车子停着却未熄火,而且车身还在不停地摇动。
俩人猜想肯定有人在玩“车震”。于是,杨某便将照片偷偷拍下,然后开始拍打车窗:“你们在干什么?我要报警了”。
男的衣冠不整地下来恳求道:“大哥,我只是偶尔出来玩玩,求你了,不要报警......”
杨某抬起右手,把拇指和食指搓揉给受害人看。
受害人明白,这是要钱的手势,就说:“大哥,辛苦了,去买点烟抽抽吧.....那个照片能不能删掉呀。”边说边递上500元现金,希望两人能把照片删掉。
杨某和王某相视一眼,拿了钱,删掉照片就走了。
就这样,初尝甜头的杨某和王某开启了“生财之道”。
杨某和王某觉得,来这种地方“车震”的,基本都是偷情的,料着人家也不敢报警。
于是,两人经常相约,利用职务之便,在值班巡逻时,特意在偏辟处、车辆少的地方转悠,专盯这样“特殊”的轿车,实施敲诈。
5月底,杨某和王某两人照例在地下车库寻找目标,他们锁定了一辆车体晃动的黑色福特。
按照惯例做法,拍好照后,杨某便说道:“你们在干什么,我要打电话报警曝光。”
受害人一听便紧张了,“不要报警了,我给你点钱买点香烟”。于是,拿出300元给杨某
杨某随口说了句,少了点。受害人一听就急了,连忙用微信转了1000元给杨某。随后,杨某删掉照片并要求受害人删除转账记录。
事后,杨某通过微信,转给王某500元。
直到遇到季先生,两人才落入法网。
此时,杨某和王某已成功得手7次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杨某和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受害人为啥都选择私了,还不是因为自己在外面乱搞。
所以啊......别买车!